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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转换办法(试行)
2019-10-14 15:58  

附件3

重庆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转换申请表

学院

姓名

学号

年级

专业

已获创新创业学分数

学生申请

事由

依据《重庆交通大学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及转换办法(试行)》,本人已获创新创业学分      分,自愿将其中的

创新创业学分转换成               课程学分      分。

课程所在系(部)意见

(主要从创新能力与课程相关性等方面考虑,通过组织评议方式评审,必要时可采取答辩方式综合考察)

系(部)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

认定

意见

通过评审,同意该生将      分创新创业学分转换成               课程学分      分。

学院分管领导(签字):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

意见

教务处(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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