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重庆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转换申请表
学院
姓名
学号
年级
专业
已获创新创业学分数
学生申请
事由
依据《重庆交通大学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及转换办法(试行)》,本人已获创新创业学分 分,自愿将其中的
创新创业学分转换成 课程学分 分。
课程所在系(部)意见
(主要从创新能力与课程相关性等方面考虑,通过组织评议方式评审,必要时可采取答辩方式综合考察)
系(部)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认定
意见
通过评审,同意该生将 分创新创业学分转换成 课程学分 分。
学院分管领导(签字):
学院(盖章):
教务处
教务处(盖章):
Copyright © 2016 重庆交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马蒂亚斯国际设计学院)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 电话:023-62925715 邮箱:midc@cqjtu.edu.cn 管理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