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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关于2020届毕业设计(创作)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2   作者:唐德兰    来源:    审核:李强  
作者 唐德兰 来源
审核 李强

根据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返校本科教学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经学院教学工作例会研究,现将学院有关2020届毕业设计(创作)及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毕业生返校时间按照学工办通知为准。因故暂不能返校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在学工办办理请假手续。

2.毕业设计指导要求

毕业生返校后指导教师应及时了解所指导学生的具体情况,加强指导力度开展个性化帮扶,每周见面指导不少于3次,以保证按时保质完成毕业设计(创作)工作任务。对暂未返校的学生继续开展线上指导。

3.毕业答辩安排

1)5月22日前,各教学系提交各专业毕业答辩分组教师及学生名单到学院进行审查;5月25日前,在毕业设计系统录入毕业答辩安排。

2)6月8日前,各教学系完成毕业设计(创作)全面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报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科抽查;学院汇总抽检的毕业设计(创作)电子档文件报教务处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科。

3)6月12日前,公布抽检盲审结果。学院完成评阅、交叉评阅、答辩资格审查、规范化检查。在毕业设计系统完成指导教师成绩、交叉评阅成绩的录入。未通过抽检盲审、评阅、交叉评阅、答辩资格审查、规范化检查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

4)6月13日进行毕业答辩,具体分组及安排另行通知。对于经学院审核批准不能返校的学生,答辩采取线上方式进行。

5)6月14日,在毕业设计系统完成答辩成绩的录入,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系统生成学生成绩总表。

6)6月18日前,学生上传最终版本的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打印毕业设计成绩总表和指导记录,连同毕业论文(设计)成果纸质文档一并上交学院审核存档。未通过学院存档审核的学生暂不发放毕业证。

4.二次答辩

学院6月29日组织个别未通过答辩的学生进行二次答辩。学校在7月中旬组织二次授位。

5.毕业设计(创作)成果要求另行通知。

 

艺术设计学院教学办公室

                                                                      202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