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交通大学大类招生管理办法》(交大〔2014〕97号)、《重庆交通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和《艺术设计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精神,经学院讨论决定,特制定2018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做好2018级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专业负责人、辅导员、教学秘书等组成的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长:曾强
副组长:李强、李世佼
成员:罗显怡、赵青青、杜涛、时新、胡术、邱巧、唐德兰、刘书超
秘书:张雅涵、胡金波
二、分流原则
1、学院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和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办学实际,合理进行专业布局,拟定专业分流计划,报学校审批同意后执行。
2、学院在学生专业志愿申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学生学业成绩、综合表现与个性化发展需求进行专业分流。
3、学院对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工作程序和分流结果等,及时面向学生公布,确保专业分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专业分流对象
艺术设计学院设计类2018级在校本科生142人(不含在户籍所在地当兵的学生1人)。处于休学状态的学生不参加今年专业分流。
四、各专业人数要求
各专业分流后自然班的最低人数不低于20人,最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5人。
五、分流工作程序
1.公布学院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2.学院根据经学校审核确定的各专业(专业方向)的分流计划,制定本年度专业分流的实施方案,并公示在学院网站上。
3.学院组织专业分流全部学生网上填报专业分流志愿,并提交申请表。学院按照《艺术设计学院大类招生分流实施细则》精神,确定专业分流学生名单。
5.学院公示专业分流名单。
6.公示无异议后,将最终专业分流名单报学校审批。
7.根据专业分流结果完成教务管理系统分流学生的学籍异动工作,学生在秋季学期转入新专业学习。
六、分流办法
1.满足特别申请的学生优先选择专业。
2.其他学生,学院根据学生填报的分流第一志愿专业,按照学生前三学期综合得分高低排名分别列入三个专业的待录取名单。若填报第一志愿的人数超出该专业计划名额,在保留其他专业第一志愿排序不变的前提下,超出部分学生以第二志愿依次递补进相应专业的待录取名单。以此类推。
2.未尽事宜,由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七、时间安排
1. 4月13日前,学院宣布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研究确定专业大类各专业分流计划(见附件1),并报学校审核。
2. 4月14日前,学院根据经学校审核确定的各专业的分流计划,完成本年度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学业导师做好学生专业选择前期宣传和摸底工作。
3.4月15日-4月22日,学生根据个人志愿结合平时的学习与表现进行志愿填报,并提交申请表(见附件2)、“特别申请”支撑材料、学科竞赛加分支撑材料等相关材料。于4月22日(第九周星期三)前交教学办张老师处,过期视为主动放弃该项权利。因“疫情”原因,所有提交材料只提交PDF格式的电子版。
4. 5月10日前,学院按照学校分流办法和学院分流细则组织综合考核,确定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审核。
5.学校审批后下发正式文件。完成教务管理系统分流学生的学籍异动工作,学生在秋季学期转入新专业学习。
八、注意事项
学生填报志愿之前务必与家长进行沟通,学生在网上填报专业分流志愿,默认该生已经与家长进行了沟通,纸质填写信息与教务系统提交信息一致,否则以教务系统信息为准。公示完毕,上报教务处后不再更改专业志愿。
联系人:张老师 62925573
附件1:2019~2020.2学期艺术设计学院专业大类各专业(方向)分流计划表
附件2:艺术设计学院2018级设计大类学生专业分流志愿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