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交通大学大类招生管理办法》(交大〔2022〕47号)、《重庆交通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艺术设计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精神,经学院讨论决定,特制定2021级大类招生(下面简称“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做好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专业负责人、辅导员、教学秘书等组成的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伟湛
副组长:吉孟君
成员:罗显怡、赵青青、杜涛、时新、胡术、李丽华、唐德兰、王辉
秘书:张雅涵、胡金波
二、工作原则
1、学院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和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办学实际,合理进行专业布局,拟定专业分流计划,报学校审批同意后执行。
2、学院在学生专业志愿申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学生学业成绩、综合表现与个性化发展需求进行专业分流。
3、学院对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工作程序和分流结果等,及时面向学生公布,确保专业分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专业分流对象
艺术设计学院设计类2021级在校本科生145人。处于休学状态的学生不参加今年专业分流。
四、分班人数要求
各专业分流后自然班的最低人数原则上不低于20人,最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5人。
五、工作程序
1.公布学院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2.学院根据经学校审核确定的各专业的分流计划,制定本年度专业分流的实施方案,并公示在学院网站上。
3.学院组织专业分流需提交纸质申请表。学院按照《艺术设计学院大类招生分流实施细则》精神,确定专业分流学生名单。
4.学院公示专业分流名单。
5.公示无异议后,将最终专业分流名单填报系统并报学校审批。
6.根据专业分流结果完成教务管理系统分流学生的学籍异动工作,学生在秋季学期转入新专业学习。
六、分流办法
1.特别申请的学生优先选择专业。
2.其他学生,学院根据学生填报的分流第一志愿专业,按照学生综合得分高低排名分别列入三个专业的待录取名单。若填报第一志愿的人数超出该专业计划名额,在保留其他专业第一志愿排序不变的前提下,超出部分学生以第二志愿依次递补进相应专业的待录取名单。以此类推。
3.未尽事宜,由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七、时间安排
1.3月31日前后,全面做好分流摸底工作后,学院在学院网站面向学生发布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实施方案和专业分流计划(见附件2),并报学校审核。
2.4月1日- 4月20日,根据经学校审核确定的专业分流计划,系主任、学业导师、辅导员共同做好分流宣传工作。学生根据个人志愿提交纸质申请表。学院同时受理特别申请、学科竞赛等加减分支撑材料和纸质版申请表等材料,交学院教学办张老师处。特别申请和加分支撑材料过期不交,视为主动放弃该项权利。
3.4月30日前,学院按照学校分流办法和学院分流细则组织综合考核,确定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统一录入系统,同时报教务处审核。
4.学校审批后下发正式文件。学院完成教务管理系统分流学生的学籍异动工作,学生在秋季学期转入新专业学习。
八、注意事项
学生填报志愿之前务必与家长进行沟通。公示完毕,上报教务处后不再更改专业。
联系人:张老师 62925573
附件1 2021~2022第2学期艺术设计学院专业大类各专业(方向)分流计划表
附件2 艺术设计学院设计学类学生专业分流志愿表